时间:2021-12-11 14:16:05来源:健康时报
(健康时报记者 乔靖芳)今年以来,多地表示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然而,这段时间有不少人反映,有些地方还没有开始执行。
“我一个月前刚生完娃,前段时间北京说产假延长了,我就问我们单位能不能延长,人事处告诉我说单位还没开始施行这个新规定。最后经过好几天的周旋,公司才同意给我延长产假。”12月10日,一位新妈妈对健康时报记者说。
记者发现,在多地政府留言板也有类似问题反映。“单位找借口不批准10天育儿假”“单位不按规定执行休假政策”“公司说2021年的产假制度还没落地,什么时候才能开始执行新规定?”,其中针对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做出了回应。
据武汉城市留言板,一位市民提出“10月份刚生了宝宝,目前还在产假中,向公司申请延长产假,却被告知未收到区里的通知,需要等细则出台了再说。”
武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回复称:《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当执行上述省人大立法性规定,不存在“需看到红头文件”“需要区里认可”等说法。如与用人单位就产假延长、育儿假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类似问题,湖北孝感市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至2021年11月26日还在休产假的妇女,按新政策执行。用人单位不予以执行可以向云梦县劳动保障执法大队反映。
浙江省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1年11月25日执行。符合条例内容的公民可以根据《条例》休产假,职工休产假应提前向企业提出,按照企业有关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企业拒不执行,职工可向当地工会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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