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3 20:17:20来源:人民微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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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这两天很郁闷,因为她无意间发现,自己7岁的儿子这几天出手阔绰,每天都花费数百元在小区楼下的小卖部购买玩具卡片和零食,这可把当妈的气坏了!
吴女士:因为他消费的金额与他的年龄不相符,商家应该当面阻止。
吴女士说,自己的儿子刚满7岁,前两天她无意间发现,儿子这两天花费1700多元在小区楼下小卖部购买了的大量的玩具卡片,其中最多的一天消费了600多元。
吴女士:买的是50元一包的卡片,一共里面有17张。连续四五天都在买,在小卖部一共消费了1700元。
吴女士起初以为孩子购买卡片只是花费自己的零花钱,谁知一检查发现,家里的平时放在抽屉里的生活费,竟然少了1000多元。
小卖部的老板告诉记者,这几天吴女士的儿子和其他三四个孩子的确在店里购买了零食和玩具卡片,由于一帮孩子每次消费都是几百元,店员也没有引起重视。
小卖部店主:孩子拿100块钱来买,我问了他是不是妈妈给他钱的,他说是。因为这些孩子有时候帮家里买东西,都是一百一百的拿钱出来买,确实没注意到,以后会多加注意的。
虽然责怪小卖部没有及时阻止孩子消费,但吴女士也反思了作为家长的监管责任。对于此事律师认为,8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出售商品的店家,如果发现异常,确实应该多核实一下。
律师:作为商家来说,逐利我们无可厚非,但是一切必须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这个原则来进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未满8周岁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对外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换句话也就是说,在这个小卖部的经营过程中的经营行为,都不能够对8岁以下的小朋友以至于他的父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父母要求解除已经缔结的所谓的买卖关系的,那么应该把钱款返还给家长;另一个方面,也提醒家长要注意,第一个钱财要管理好,第二个对于孩子平时的一些言行,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只有双方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够维护一个稳定安全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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