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9 16:18:55来源:奥一新闻
近日,有网友吴女士向奥一新闻反映,因搬家想要退早教中心余课的费用,早教中心本来已经答应退款,收据寄回后又再次拒绝。究竟怎么回事?
网友反映:
早教中心无资质,拒退费
“7月份的时候在龙岗区下水径早教中心缴费2940元,给孩子预定了30天的暑假日托班”。吴女士说,“因为搬家,课程只上了16天,还有14天未托,应该把剩下的课程费用退给我,9月份对方也答应退了,但是一直到10月都没退。”
吴女士称
当时开了收据
但是没有签订合同
收据也没有写明
“未托满30天,预交费不退”
吴女士告诉奥一新闻记者,“我查了《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说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早教中心一开始说可以退,和我清算了费用,叫我退还收据,我就快递寄给他们了,”吴女士说,“后来不退,我又出示了我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告诉他《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还是不退。”
吴女士表示,该早教中心收费不签合同不开发票,还存在办学资质不合规的情况。
早教中心回应:
招生简章有写明,有相似情况未退款
根据吴女士所说情况,奥一新闻记者采访了下水径早教中心的负责人周先生。
周先生表示——
“吴女士报名的是早教中心发布在58同城上的课程,该招生简章上写明了‘请谨慎规划!选定即会安排师资课程场地生活,课程不退可转可延可以分享共享’。”
周先生称,有相似情况的两位家长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派出所也介入了,但是没有退费。
对于该早教中心办学资质情况,周先生表示龙岗区早教托育归龙岗区卫健委管,并向奥一新闻记者出示了营业执照及龙岗区托育机构开园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
记者就托育机构备案这一问题向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咨询。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称,托育机构所有证照齐全后可在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会得到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颁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而不是“龙岗区托育机构开园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
律师看法
对于上诉情况,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
郑律师称,就此类退费纠纷,家长与相关机构建立合同关系,应当遵照相关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但是相关合同条款基于相关机构作为提供服务者具有强势缔约地位,订立协议时往往提供格式合同。
郑律师表示——
机构在未进行字体加粗或者以其他方式提醒家长注意的情况下,难以证明双方就相关退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家长可以与机构进行协商退款。协商时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文件材料、收据等证据。退款不成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也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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